相信谁也不会想到一个正在服刑的抢劫犯,竟然是一个变态强奸杀人犯。湖北色魔覃兆明在他服刑之前就已经犯下了强奸杀人的案件,然而在服刑期间他还抱着一丝侥幸心理。覃兆明是湖北松滋县的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到底是什么愿意导致他犯下如此滔天大罪呢?下面就和探秘志小编一起来看看它的作案动机和犯罪经过。
湖北变态杀人犯覃兆明
不得不说这个湖北色魔杀人犯覃兆明早就已经是监狱的常客了,他曾经因为多次的抢劫蹲牢房。覃兆明自幼在本村小学读书至5年级辍学在家,回家后帮父亲卖肉、学杀猪,结果两次婚。而就是这样一个靠卖猪肉为生的人,竟然在12年间强奸了8人,并且用极其残忍的手法杀害了其中3人。虽然没有淫魔刘庆明残害的人多,但也是一个变态的强奸杀人犯。
在2000年松滋市发生了两起强奸杀人案,一名受害人年仅17岁,外出打工的第一天被奸杀;还有一名受害人是接到母亲去世的噩耗,在奔丧途中遇害的。但当时的案发现场已被破坏,民警经过多方面的努力终于提取到了一枚不完整的嫌疑人的犯罪指纹。虽然和杭州女尸案一样都被抛尸,最起码这个能在现场收集到现场嫌疑犯指纹。
只能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了这样的滔天大罪竟然还抱有侥幸心理。17岁的女孩正是花季少女美好年华,却被这样的禽兽糟蹋了。在2012年2月12日年覃兆明在广东再次因为抢劫罪蹲进牢狱。当时的松滋警方也在复查当年的抢劫杀人案,结果在指纹库中发现覃兆明与当年松滋强奸杀人案的现场指纹相似度非常高。
在覃兆明在服刑期间,警方为了进一步确定两份指纹是否为同一人,8月30日,刑侦大队长李克超和曾勇当即赶赴沙洋监狱提取了覃兆明的手印和DNA样本。凭着过硬的业务功底和多年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经验,曾勇在对两份指纹样本进行多次、反复认真比对后,结果发现竟然是同一人。
半枚指纹突破尘封12年的案件
8月29日,松滋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曾勇对历年命案提取的痕迹物证定期编辑比对。曾勇在对近千份的指纹进行逐一比对排查至852个时,发现该市"2000.3.30"强奸杀人案现场提取的指纹与指纹库里确定的覃兆明的指纹极为相似。8月31日,刑侦民警将当时案发现场提取的DNA检材与覃兆明的DNA检材送往荆州市公安局刑科所进行比对和复核;通过检验,再次作出同一认定。
9月6日,松滋市公安局以有漏罪报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将因犯抢劫罪在沙洋陈家山监狱服刑的覃兆明押回松滋重审。突然见到家乡的警察,覃兆明心里一格登,但很快就镇静下来,松滋盗摩托车的事早就了结了,不会有事的。松滋市看守所覃兆明很熟悉,早在1996年、2001年盗摩托车犯了事,他就在里面蹲过。这次进来他的心里很坦然。可是事情并不像他想的那样发展。
接连几天都是如此,他的心慢慢悬了起来,七上八下地想了很多。在这道上混了这么多年,知道警察办案用了手印和DNA,就铁板上钉钉,锁定的人在劫难逃。他在提取手印后就突然被押回松滋,突然感到是不祥之兆。果然,9月11日上午,警察问的话使他心里发虚:你已经被判了15年,为什么还要把你接回来?
9月12日中午准备吃饭时,覃兆明终于扛不住了,作了交待。为了进一步吃透案情,对犯罪嫌疑人深入了解,民警开展了大范围调查走访。在对其亲友的调查中,民警了解到了覃兆明生性孤僻、凶狠残暴、不计后果的性格特点,为顺利审讯奠定了基础。
两省3起奸杀案并案侦查
民警还了解到,2005年下半年,覃兆明的弟弟和弟媳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富湾镇某公司打工,覃兆明给弟弟送身份证去过一次,掌握了覃兆明犯罪时段的活动轨迹,为认定犯罪提供了重要支撑。
9月7日,专案组民警对覃兆明在松滋市沙道观镇的住宅进行搜查,在其卧室衣柜内发现手机7部、银行卡9张;女人首饰若干、江某的驾驶证一本;枕套一个,上有不明污迹,枕套上有一女士耳钉。另外在覃兆明卧室墙上发现"3月30、5月30、6月30、616"等字样。
因侦查需要,专案组民警将覃兆明卧室内的可疑衣物全部扣押备查。2012年9月9日,专案组民警对覃兆明在荆州城区的出租屋进行实地勘验,因房屋已转租,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专案组民警经过DNA进一步认定等艰苦工作,发现松滋市新江口镇"2000. 3.30"强奸杀人案与松滋市沙道观镇泰山闸村"2000.12.10"强奸杀人案、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05.9.9"强奸杀人案并案,3起命案均锁定犯罪嫌疑人覃兆明。
色魔罪恶累累令人发指
第一起惨案发生在2000年3月30日。当晚9点多钟,覃兆明在松滋市新江口镇白云边酒厂附近,看见一名女孩孤身一人从新江口朝老城大堤方向走去,遂起强奸之意。覃兆明在受害人后面跟了一截路后,在路边木材堆上捡了一根胶绳,从后面勒住受害人的脖子拖到松滋堤坡下河边实施强奸,把胶绳子甩在河里后逃离现场,此案致受害人死亡。
第二起惨案发生在12月10日晚上。覃兆明在米积台车站看见一女青年孤身一人骑自行车从米积台镇往沙道观镇方向来,遂起强奸之意,骑摩托车跟在她的后面。走到沙道观镇泰山闸村村级公路上,覃兆明超车过去将受害人推倒按在地上,用手掐住喉咙拖到一草垛的后面,对其实施强奸后用稻草把受害人盖住后骑摩托车逃离现场。此案致受害人死亡。
第三起惨案发生在广东省佛山市。2005年9月9日晚上9点多钟,覃兆明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富湾镇路边看见一妇女孤身一人从高明市区往富湾镇方向走,遂起强奸之意。覃兆明从后面冲上去,用左手掐住受害人的脖子,没有松手直接拖往水泥路边的水田里,对受害人强奸后不管其死活逃离现场,致受害人死亡。
由于松滋警方掌握了覃兆明犯罪时段的活动轨迹,而这起案件提取的DNA样本与松滋2000年奸杀双尸惨案提取的DNA样本系同一人。铁证锁定恶魔就是覃兆明,即使覃兆明认为在家乡千里外作案"万无一失"零口供,警方完全可以定罪。
荆州城区劫财劫色4大案
专案组民警通过查看覃兆明抢劫案件的卷宗资料和了解荆州开发区办案民警得知:覃兆明系单人作案,选择偏僻路段专门抢劫单身女性,作案手段是骑摩托车尾随,发现受害人后调头迎面驶来,会车时用脚将受害人蹬倒或者徒步尾随受害人,然后采取徒手掐脖子、打击头部的方式实施抢劫,其中4起案件中受害人被掐昏。
专案组民警对案情深入分析研判,发现覃兆明在实施的抢劫犯罪案件中,极有可能还隐藏有强奸案。民警加大深挖的力度,覃兆明交代多起强奸案,现已查实4起:2011年10月6日23时许,覃兆明在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铁路派出所后面的铁路道口,用摩托车将一妇女撞倒后,用手掐其脖子致其昏迷后实施强奸,抢走一部白色索爱滑板手机和一枚银戒指。
2011年10月21日23时许,覃兆明在荆州开发区联合乡三板桥村三组将一妇女连人带自行车推翻,用手掐其脖子致其昏迷后将其拖到路边的小屋内强奸。2011年11月20日22时许,覃兆明在沙市区关沮乡八号路旁,将一妇女骑的电瓶车推倒在地后,用手掐其脖子致其昏迷后实施强奸,并抢走步步高滑盖手机一部及现金约300元。
2012年2月12日20时许,覃兆明在沙市区岑河镇庙兴村砖瓦厂附近,将一妇女掐晕后强奸,并抢走身上的65元钱及一部红色手机。目前,松滋警方已掌握覃兆明还未查实的多起案件的重要信息,侦破工作正在紧张深入中。